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2018年的12月14号去的私人工作室上班的,试用期2个月,当时约定每个月有1000元的住房补贴,我在1月26提的离职申请,老板说你要做到春节后有人交接时才能走,我当时就说,那我们就按正常程序(当时我以为要提前一个月提辞职)我做到2月底,当时他是同意的,但是就在2月13号招了一个新人,2月14号晚上我下班了,他发微信给我,说就做到今天,你把工资算下结给你,但是我算好工资发她时,他说后面一个月的房补是没有的,因为我是试用期内提的离职,而且他说我没做一整个月(他算的是12月14到12月31,1月是一个整月,2月没做满,没做满试用期所以没有)我们正常发工资是1号,到现在说要发工资也没发,又说按正常发工资时间下月才给,我就想问一下 1、住房补贴是否可以正常发我 2、工资是否可以离职当天就结清 3、没有签过合同是否2倍赔偿工资 谢谢

2019-11-08 14:41: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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