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离婚,需要到当地去找律师吗?我是外省的,老公是贵州的,由于家暴和言语威胁,我可以找律师全权处理或找代理人吗?

离婚
2019-11-08 13:4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
    反之则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情况不一致,所以具体标准还应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具体分析。
  • 原则上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应该出庭,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因此,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
  •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过错导致夫妻吵架,造成妻子轻微伤以下伤情的,作为妻子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劝阻、制止家暴。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妻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丈夫的家暴导致妻子轻伤以上伤害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 想离婚受到威胁怎么办?
    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也可以尽快提起离婚诉讼。
    人身保护令是司法令状的一种。司法令状是由法官根据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申请签发的一种命令,根据这一命令,该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在办理该刑事案件中被授予某一权利(如进行有证逮捕、有证搜查)或者进行某一行为(如根据人身保护令释放被拘禁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