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两个人是做工地电工的,每天工作10个小时,8个小时一天,另外两个小时算加班,加班是6个小时算一天,我们在这里做了3天,来的时候说的人走账清,家里有事让回去,这边老板的意思是每人先给500块钱,其他的以后再说,我们属于短期工,双方互不认识,我怕我们一走这个钱就没有,请问我们的钱应该怎么要?

2019-11-08 0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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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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