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安徽淮北XX,我妈妈的户口本上的年龄弄错了,身份证上也错了,又没有出生证明,老户口本,老身证都没有了,新户口本上弄错的年龄还能改吗?要怎样做。谢谢,请帮忙

2019-11-08 08:1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 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须知
      
    一、办理条件
      
    (一)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
      
    (二)公民要求将原随父或母确定的民族成份,变更为随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的。
      
    (三)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
      
    (四)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
      
    (五)公民要求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证明材料齐全的。
  •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 户口年龄如果错了,可以凭原始证件去公安局修改,如果只是长辈或者自己的估算年龄是不能改的,户口年龄只要是上户口本基本上就会改过来了,因为派出所要写申请、公安局做材料、出生证明、医院证明盖章等等,其实改是可以改,但是手续麻烦不说,很多单位也不想冒险,比如派出所等等,可以理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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