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孩子是17岁在校中专男孩 ,因他的同学和别人有矛盾被喊去打架(放学后在学校旁小树林),因双方人数多被公安机关刑拘,定性聚众斗殴,会不会被判刑。孩子太小不能毁了,没有前科

刑事辩护
2019-11-07 19:2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学校打架侵权责任的认定:教育机构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类型。教育机构侵权的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从主体和对象上分析,哪些机构是教育机构,哪些人是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监护责任的对象;其次,从条件上分析,哪些时间和地点教育机构对监护对象有监护责任;再次,从过错责任上分析,教育机构在何种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最后,从免责和减轻事由上分析,教育机构在何种情况可以免责、何种情况可以减轻责任。

  • 1、涉嫌聚众斗殴罪一般会判处刑罚,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期限为3至37天不等,视刑罚轻重而定。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1、刑法292条的聚众斗殴罪,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并非: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不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量刑
    2、刑法72条规定的,必定判处缓刑的为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且犯罪嫌疑人为18周岁以下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老人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且并非聚众斗殴从重处罚的情形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不包括管制)的情形下,必定会被判处缓刑。
    3、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所判的人身刑罚不会执行,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届满,人身刑罚等于执行完毕或不必执行并公开予以公告
    4、未成年人的父母应承担对于受害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 打架造成的对方身体损害属于侵权行为,应该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赔偿数额由起诉方举证。具体多少费用要有证据证明。比如说医疗收据发票,住院证明,交通费发票等。
    至于如何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共同侵权行为,如果能够确认具体侵害人,由侵害人赔偿,如果不能确定的,由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可以找任何一方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如果侵权行为在学校发生,而你们同学是属于未成年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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