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再网上认识一个女的,与其发生性关系,当时没有喝酒,进酒店时也没有拉扯,第二天女方去公安局报案,说我强奸,公安局叫我过去做笔录,做完就回去了,后面好像是因为证据不足,立不了案。女方有抑郁症,之前有治疗的病历,现在好转出来了,而且我一点不知情,去了公安局那里人告知我说那个女的有精神病,我才知情。现在女方家人借此让我赔偿,我该不该赔偿

2019-11-06 01:15: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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