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中写明:乙方应将之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并且在入职后90日内,将其社会保险参保需要的各项手续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乙方未履行本项义务使甲方未能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以上条款公司打着我要买保险的合同,但用人时却说不买,等你说要买的时候他就说你是自己错过买保的时机,责任全推给劳动者,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05 15: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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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之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核算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应当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劳动者在搜集证明双方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在该企业从业时间的证据之后,可以向企业主张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企业拒绝缴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控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给该企业下达 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企业逾期仍然未予缴纳
那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84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于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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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
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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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七章规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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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