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面已约定工资数额,后面又加上一条“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考核情况,规章制度,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决定给乙方工资发放的数额”, 请问,1.这样约定有效吗?复合法律规定吗? 劳动者对于这样的合同能签订吗?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1-04 21:04:0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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