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2年5月12号,我的一个朋友找我借了10万块钱,说是帮我投资,同时也是为他自己投资。互利。说每个月可以给我2000元的利息。四年我就可以连本带利回本了。所以开始四年我一直没有找他要钱。后来我遇到经济问题了不得不开口要这个钱,结果我要了两年了一直到现在,没有任何结果,对方总是说快了,要么就是尽力解决这个事情。可是我等了两年也没有结果。在四月份初他把我电话加入黑名单了一直到现在 电话打不进去,信息不回,请问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要回这比钱

2019-11-03 20:59:5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由此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确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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