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公交车的路上捡到一把跳刀(属于管制刀具了),就放自己身上了。可能刚好被警察看到了,追上来查我身份证,要查我的包,我主动拿了出来交给了他们。警察要我回警局做笔录,说我构成了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吗?一般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11-03 13:56: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或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都为管制刀具。
    综上所述,携带管制刀具进地铁站被处以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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