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货款一万注明(货款没下来但借款合同已经签字,但必须先交一千块保险,),合同和身份证正负面也拍发给对方签字了,然后问题就来了,合同写着需要买一份一千块得保险,后面我就说不买,对方马上拿合同来说你已经算违约了,又到后面又说提交法院,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了0 回复 合同纠纷

2019-11-03 12:30:4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法律规定:
    1、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不是算出来的,是双方约定的。
    3、对于一方违约不给钱的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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