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教室刚下课老师还没有走的情况下,两孩子发生冲突,对方孩子先动手打起来了,两个孩子都被抓伤,但对方孩子脸部抓痕比较多,医药费我付,现在对方家长需要营养补偿,我也答应出1000元,如果对方还不满意要起诉的话我还有责任吗

2019-11-03 12:13:5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与人发生冲突,关于刑拘的时间,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拘留最长可以到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建议尽早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是逮捕以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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