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快五年了,没有结婚,俩个儿子,,夫妻俩个都是打工人,,男方在外面找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的也有家庭她也没有结婚,,小儿子一直在我身边带倆年多,,刚刚送回去,男方就找各种理由和我吵架打我叫我滚,,说他在外面找到一个,,我忍不了他的打骂离开半个月,,他就找了那个女的在了,,他们属于什么行为,,,,我要不和他在了,,俩个儿子我能带走一个不,,,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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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
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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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