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条村路上驾电动二轮车东向西经过一条村边的公路交叉口和一辆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本应路右边行驶,但右边停有车辆,所以机动车靠左边行驶撞到我的电动车,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2019-11-03 02:55: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由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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