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暑假工,现在在保安公司当一名保安。我想咨询一下:1、保安公司服装存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上班时,队长脱他身上的旧衣服脱给我们,让我们洗一下再穿,结束还要再收我们两百块钱服装费。2、歧视暑假工。对我们暑假工是只负责招不负责管理,本来公司人数不够,将我们招进来。现在人数够了,就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让我们去上班。而让那些长期工去上班,除非长期工休息了,我们才能上班。

2019-11-02 12:20:1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公司不让少数员工国庆节加班不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之后安排,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法律保护劳动者休息权,不提倡加班,对加班进行多方限制,鼓励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加班。因此,用人单位不安排部分劳动者加班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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