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发现第三者破坏我的家庭,我常年在外打工,第三者每天给女方打十几个电话,还交驾校报名费,还晚上来我家,他是党员有工作有稳定收入,现在导致我们已经离婚,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能不能告第三者,告他破坏我的家庭,他作为一个中共党员为我党摸黑,如果我去法院告他,不知道我们不能赢这场官司,望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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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第三者没有和已婚者再次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就不构成
重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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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