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2月29日农村家里平房装修,本人是房东,雇请了三个工人施工,因一工人工作失误不当造成当场从三步爬梯上摔下来,房东第一时间把受伤工人送往医院救治,当场做完手术,医疗费用由工人家属垫付,共产生费用20000元人民币,受伤家人和本人事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私了,本人一次性赔偿10000元整人民币,双方达成协议事后再出现任何问题都不会找本人,我就是想写一份这样的协议书该怎么写,,急急急,谢谢

2019-11-01 16:06:4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或者不存在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对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用的有明确的认识,可以协商一次性付清,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订立协议一次性付清符合法律规定。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缺乏确定伤残待遇的依据,不可以协议私了。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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