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厦门一直都有交医保社保但是中间断了两个月现在从怀孕到生产才十个月除了领不到生育金我还能领什么

妇幼权益
2019-10-31 14:3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就是生育金领取条件的相关回答。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 社保中断的解决方法,一般如果社保没有跨年度的,都可以补交,当然新进的公司一般不会帮你补交,所以需要自己去办理补交。如果没有补交,一般问题不大。最后领的养老金相差很小。当然最好是确保能够交足15年。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所属分类: 默认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