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学校楼道吃饭站对的时候,另一个同学走过来的时候脚拌在我孩子脚上了,撞墙上掉了一个牙齿,现在对方让我出医疗费,我孩子有责任吗?学校有责任吗?

2019-10-30 01:50: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校园伤害事件中的归责原则:
     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学校的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在发生伤害事件中,学校需要证明自身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能主张免责;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