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有室友感染肺结核 不久后传染给另外一个室友 均休学治疗 但是仅仅三个月左右就复学了。 现在我被查出患有肺结核 而且今年考研 成绩是可以读研的 。现在却出现这种事 学校有责任吗?(那两个室友一直吃药 但是没有回去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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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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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