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小车和摩托车相碰,摩托车司机左手受伤多处骨折,交警出的责任书是小车主要责任,摩托车次要。已垫付医药费一万左右,对方非要我垫付所有费用,我没那么多钱,我该怎么办?

2019-10-28 17:27:2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关于过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般会综合机动车状况,驾驶人状况,是否违章等因素考虑。
    1、机动车状况,如一方机动车无牌无证、或非法改装、超载、机动车制动操作零件坏损,或已达到报废期等,该机动车一方有过错。
    2、驾驶人状况,如一方酒后或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该驾驶人有过错。
    3、是否违章问题,如一方高速行驶、闯红灯行驶、错道行驶、逆向行驶、支道不避让主道车辆、变道不打转向灯,夜间行驶没开大灯等违章行为,该驾驶人一方有过错。如果一方肇事逃逸,推断他负交通事故的全责。交警部门综合调查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及道路状况、有无违章情况,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责任程度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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