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儿子买房子我已经交了30%的钱,还有10%没有交,只给开了收据,认购书是置业顾问开的,我也没有签字,认购书是置业顾问用微信发给我的。咨询一下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了,钱还能退回吗,谢谢

2019-10-28 13:01: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买房不一定需要本人签字,。  
    1、买房子一般可以让亲人代签,前提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否则此合同无效。
      
    2、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商品房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其后的买卖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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