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休完产假辞职,公司产假期间发的过节费应不应该退给公司,还有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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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生育时有缴纳生育保险,而且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员工生育之后辞职并不影响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但是根据地区的不同规定也不一样,部分地区是需要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时要处于参保状况,为了避免风险,建议员工在生育保险待遇审核通过之后再辞职。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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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休完产假就辞职的,只要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就可以领取生育险,与劳动者辞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 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具有准生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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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辞职生育保险已经报销,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不能领的,一般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你刚申请而已,可能就不能领取,因为从申请生育津贴到确认发,需要2个月的时间。n 一般公司会在员工休产假的时候,给基本工资,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后,公司扣除员工休产假期间所发的工资,剩余部分应该全部给员工。
如果员工休产假没发工资,那生育津贴就应该全部给员工了,不能扣。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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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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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