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本村一村民就出租土地产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当庭个自出示证据材料并阐明观点,我是出租方,有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证书,被告与我是相邻,承租我的土地,由于法律知识的不足,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我想收回地使用权。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出示了村委会与被告的一个承包协议,也是我现在承包中的这块土地,村委会在承包我后,又承包给了租我地的被告了。一审法院对这起案件裁定的结果是使用权属争议,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畴,驳回了我的起诉。我请问律师老师:村委会与被告再签立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法院把村委会与被告签立的合同作为证据是否合理?我要上诉可不可以把村委会一并告上?请您指教,谢谢!

2019-10-26 13:50: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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