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子宫颈糜烂二度,见意我手术治疗,手术前消炎986,手术两千八,手术后第二天消炎986,开中药680。感觉那医生好坑人,但是又是我自己签字的。心里很不舒服!就是感觉被坑了!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0-26 11: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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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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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