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房子想以买卖交易的形式出售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不动产登记中心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不动产登记局签订的买卖契约就视为知己与自己签买卖合同,此合同无效,不能办理买卖交易,只能办理赠予对吗?

2019-10-26 10:46: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购房人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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