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015年底说资金周转不灵借我的钱,说用三个月,至今未还。有借条。我的钱怎样才能要回来。中间我要了无数次了,前段时间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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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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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