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股份方面的问题。我跟朋友两人合开一家公司,资金持平。但听人说股份最好不要持平,所以就朋友51,我49。但分红55。这样分配需要证明还是私下签协议也是可以的?以上是第一问。第二个是朋友的表弟到公司工作,要求要10%股份,分别从两个股东抽5%出来。考虑目前公司用人状况,只能答应,请问需要注意什么。另外如果以后朋友表弟要卖股份,我俩都是优先者,但是我要以什么样的价格买回股份?

2019-10-25 10:27: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原则上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自行约定特殊的股东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利润,但后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一)股东利润分配条件  
    1、实体条件:公司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应依公司审计报告为据;  
    2、程序条件:公司应合理制定股东利润分配方案,并召开股东会会议对该具体方案形成股东会决议。    
    (二)股东利润分配方式  
    1、法定方式  法定方式,是指《公司法》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所规定的方式,即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在允许股东分期缴纳的情况下,规定股东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取利润的原则,有助于明晰股东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  
    2、约定方式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公司法》允许股东不按照法定方式分配利润,而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即可自行约定特殊的股东利润分配方式。但须注意的是,该约定的模式必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