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女方被告,与男友抽了结婚证并同居,大婚之日前三天男方突然悔婚抛弃女方,并要求退彩礼离婚,男方所给彩礼大部分都用来置办嫁妆和婚宴的花费,贵重嫁妆已经提前先送到男方家,因男方悔婚,菜都腐坏只有扔了,现原告要求退彩礼,女方吃亏不愿退,现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9-10-25 09:05: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主张返还彩礼。而根据您的描述,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而非无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婚姻关系的解除不等于婚姻无效。希望能够帮到您。
  • 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
    至于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和
    (三)进行。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在买房时的投入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