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背景: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为:2015年3月10日至2013年5月20日,签署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其他文件均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签署时间均为:2015年3月6日。 问该投标人初步评审是否合格?

招标投标
2019-10-24 11:33: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投标资格预审各流程的期限: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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