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当时给劳务公司干活,劳务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结算单上注明让建筑公司付其他部分。然后建筑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又给劳务,现在他相互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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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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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