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下属子公司的 ,工作地点是北京,我们公司搬昆山去了,我们不去的话可以要赔偿吗?另外xx在北京还有别的下属公司,让我们去北京别的下属工司我们可以不去吗?我们的合同章是x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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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请求解除
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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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