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我钱不还,去年九月份的,也不多,两千块钱,但以前也是朋友,他这样做很不好。现在还跑了,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做?可以起诉吗?

2019-10-22 18:40: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
    法律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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