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合伙人搞工地,合同是他签的,我带工人每天干活,他不干活,工地结束了他把钱都拿走了,先在我干活工具还在工地上呢,工款钱大概是80多万,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2019-10-22 09:09:4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