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全部过期,本人在4S店修车共花费一万七千元,但对方认为我修车有不合理之处,不是所有的修车项目都在本次事故的范畴之内,现在对方要求对我车辆进行鉴定,请问是否合理,另外我想诉财产保全,但对方车值40万,我得交多少担保金?是修车款的一万七还是对方车的价值40万??

2019-10-21 10:39: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1、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检验。
      
    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如车辆只做痕检、安检,到事故鉴定中心直接交费,找当日值日班工程师检车。如车辆还需做车损作价,须在接到委托书后72小时内出具鉴定结论和报告后,当事人到事故鉴定中心交费,办案民警到鉴定大厅技术科民警领取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对肇事逃逸案件,要进行鉴定的,大队领导审批后费用后期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