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要走了,老板让我去税务跟他进行交接工作,成为新的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的内部账务不清楚,有专门的外勤会计做账,报税,我需要做的就是偶尔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请问我成为新的财务负责人,今后公司账务有问题,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2019-10-20 08:54: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您好,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如下,如有失职,便有可能负法律责任。 一: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 二:负责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三:解释、解答与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
    四:分析检查公司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审核公司的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的会计业务。 六:审核公司的记帐凭证,审核公司的会计报表。 七:定期检查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
    八:负责定期财产清查。 九: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十: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开展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财务收支;按期汇集、计算和分析成本控制情况,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向高层领导提出成本控制分析报告和成本计划。
    十一:保证按时纳税,负责按照国家税法和其他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税金,督促有关岗位人员及时办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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