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斗殴,土地争议事,对方先动手打我妈,打到了脚肿后,我妈不服把她们的家门打了,然后又一起大架起来,我妈头上,胸前,腿上都是疼,请问这个怎么申诉,起诉对方呢

2019-10-20 07:14: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斗殴涉及到较严重的罪行,可以在被逮捕之后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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