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赠送的露台,楼上住户在该赠送的露台上搭建木板,楼上因此多出一露台,而我方露台变阳台(该阳台为赠送,非房产证上所有),如此如何解决

2019-10-18 06:02: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产赠与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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