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的时候交了定金,签商品房合同的时候,有一条有关面积的误差的处理方法,开发商选择了第一条是他们自己写的,第二条是房管局合同上的,开发商写的条款就是不管面积是小于还是大于都不让我们退房,对比下房管局的我们觉得对我们很不利,就不签,其后置业打电话来说不按合同签就不退还押金,这样是可以的吗?合同不是订立在自愿原则下的吗?随后说可以签补充协议,但是要在首付交了,贷款下来后才签,这样可行?补充协议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率?

2019-10-16 13:41: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要怎么写?例如范文: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且申领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  否则:
    (1)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 %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该合同  及本补充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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