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
2019-10-15 02:29: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情况满足以下情形即可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
  • 重婚属于亲告罪,只有当其配偶自行到法院起诉时,法院才会受理,否则法院不会主动追究。构成重婚的,法院不予调解直接判离婚。
    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对于起诉离婚的按键,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