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子里老板说生意不好做不下去了,让员工走,这样可以申请一些赔偿吗?

2019-10-09 18:40: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则上个体户老板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如果个体户老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老板承担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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