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天我在路上开车被交警拦下说我超速了,我去网上查又没有,还开了罚款单,请问我交还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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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试用期开车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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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处罚:
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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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速违法行为,一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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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