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81年参加工作,2000年离职。住房补贴没有发放给我,在2013年在广州市,荔湾区退管办已办理退休。现怎样办理住房补贴

2019-10-01 15:0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在生前到公证处立遗嘱。去世以后按照遗嘱内容办理继承公证,这个叫遗嘱继承
    2.人去世以后,没有立遗嘱,子女、配偶、父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这个叫法定继承
    3.立遗嘱不需要任何人同意,自己愿意就行。
    4.立遗嘱人去世后,受益人还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是两个概念。
  •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房改房两证(房产证、土地证)、最高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配偶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盖章,如属外地调进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证明原件;  
    3、如有自出赞助费,请提供收据原件;  
    4、院级学科带头人或院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相关文件复印件;  
    5、院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不含院级);  
    6、如租住公有住房,请提供租住证原件,建筑面积折算方法(南通市房改办制定):非成套的住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1.2;成套的住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1.3。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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