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租的房子到期后又向房东交了一个月的房租,结果没有到期房东赶我走,因为没有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转账一个月的房租记录,房东让我提前10天搬走只给500赔偿,我要求1000赔偿,结果房东不同意,说要找物业换锁不让我进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09-30 12:1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 一、如员工没有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视为合同期满结束,此种情况下,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第
    二、如员工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拒绝。 第
    三、除员工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外,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
    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
    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
    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
    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
    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资质的承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 劳动者申请公租房,那么建议劳动者去当地建设局了解申请流程,要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你可以参考下公租房申请细则: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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