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宅基地是哥哥的名字,老人和哥哥分家单签字按手印分我一部分,协议有效吗?

2019-09-26 20:5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 首先分家单并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法定遗嘱形式,但是如果分家单上面对于老人财产的处分有了较为明确的表示,那么它是可以视同遗嘱的。当老人百年后,其继承人是可以依此继承的。但是即使如此,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出现了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应该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除非您能证明该份遗嘱无效。由于我国遗嘱的形式多样,对每一种形式的遗嘱所要求的法定有效要件不尽相同。您没有说明后一份遗嘱的形式所以在此律师无法准确分析。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律师。
  • 为了避免纠纷,很多人选择订立遗嘱以处理自身财产。遗嘱需要满足怎样的形式?按了手印却没有签字的遗嘱又是否有效呢?   按了手印,但没有签名的自书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使自书遗嘱尽管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但是没有遗嘱人的签名,这是不符合法律形式的。由于这份遗嘱在形式上缺乏法定要件,所以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是无效遗嘱。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