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帮人干活,那家人开车甩下车发生车祸颈椎第二节第五节摔断,术后脖子不能自如活动。请问除住院手术费之外应赔偿多少??

2019-09-23 06:41: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车祸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1、开车发生剐蹭后,如果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用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一般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 车祸死人赔偿多少,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7、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了车祸财产损失费怎么赔偿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车祸住院的证明有哪些,  
    1、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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