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8,孩子他爸19不到结婚年龄生了孩子,现在孩子8个月了,孩子父亲说不要了,孩子奶奶也不想看小孩,说她妈家还有帐了,我才18我也不能看着小孩不挣钱吧

2019-09-22 18:11: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情况下,领证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其婚姻关系应无效。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宣告婚姻无效。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称《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我们可以认定,当事人离婚时已经符合法定婚龄的,可以按离婚案件处理。
    或者,如果其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发生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那么,法院可以认定其为事实婚姻关系,也可依法判处离婚。
  • 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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