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镇政府用租地给农民做宅基地盖房子合法吗

2019-09-22 11:09: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用和利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   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