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有尚未执行的债权,而并购方无意收购这部分债权,这部分债权如何处置?

公司并购
2019-09-21 13: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并购相关法律
    1、《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2、《公司法》: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并购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缩股等进行规范。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六章-发行证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及分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部门规章:由证券监管机构等制定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5月18日起实施,证监会令第53号)
  • 《证券法》指出,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  
    四、收购的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大致如下:
    1、A企业的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决定收购B企业,并授权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工作;
    2、向B企业发出收购要约,提出初步的收购条件;
    3、B企业的董事会沟通,同意和A企业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探讨收购的条件;
    4、A企业的工作小组和B企业的被授权人进行沟通,确认收购条件;
    5、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收购协议书;
    6、双方提供公司资料、收购协议书等资料,向B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债权债务法人资格等变更要求,等待工商部门审批;(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主部门批准)
    7、工商部门批准申请,A企业接管B企业的债权债务,B企业法人资格取消,并向社会公告相关事项;
    8、A企业到自己企业所在地工商企业办理股权变更以及增资扩股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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