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起诉离婚可以吗 都用什么材料

离婚
2019-09-20 08:33: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通常情况下,依照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离婚时债务应一并处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当提交有关材料。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一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双方进行离婚,同时也应请求法院对夫妻双方共同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判决生效后依法履行判决,并进行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